3月18日,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六里坪法庭现场成功调解一起因拖欠挖机租赁费引发的纠纷,同时化解一起欠薪纠纷,两案的顺利调解,既实质上化解了矛盾纠纷,也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实现了“调成一案,促成双解”的良好效果。
租赁挖机,因薪成诉
2012年冬,被告胡某某租赁原告周某的挖掘机在六里坪镇沙沟河村进行施工,工程完工后胡某某未能按期足额给付周某租赁费8000元。期间经周某多次讨要,胡某某先后共计给付周某租赁费3000元,尚欠周某租赁费5000元。眼见租赁费一拖就是12年,周某无奈一纸诉状将胡某某告上法庭。
现场调解,以案说法

收到周某的立案材料,六里坪法庭经过审查后认为案件事实较为清楚,并有胡某某签字捺印的欠条予以佐证,法警干警遂与胡某某取得联系,邀请其到法庭进行调解。现场,法庭干警就案件事实一一向双方当事人进行核实,讲解法庭送达、调解、开庭等方面的程序,为双方当事人解决纠纷提供必要的程序性引导,并耐心劝导胡某某,告知其拒不还钱将承担的法律后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合意,胡某某当场通过微信向周某转账5000元,两人在法庭的见证下握手言和。
能动司法,实质解纷
法庭干警现场普法、耐心调解吸引了立案大厅其他来访群众驻足旁观,“法官,旁观了你们现场为别人调解纠纷以后,我才知道,原来解决纠纷不一定要靠判决。”围观群众刘某向法庭干警反映:胡某某也拖欠了其5000元工资。并表示希望通过调解解决其与胡某某的欠薪纠纷。

面对刘某的诉求,法官李晓勤现场为其解释道:法院诉讼的目的是实质化解决纠纷,判决是其中一种解决方式,但并不是唯一途径。对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案件,协商调解对双方当事人来讲均利大于弊。
查明事实证据后,在法庭干警的主持下,刘某与胡某某签订了书面协议,约定胡某某拖欠的5000元工资分五个月还清,此案成功化解。
一案解,双案结。一直以来,六里坪法庭围绕能动司法、提质增效工作目标,不断优化司法服务,大力推行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将减少群众诉累、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牢记在心上,落实在脚下,不断为辖区乡镇绿色高效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贡献法院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