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法院干警腊月二十九还在为我的事奔波,为我们老百姓主持了公平正义。”
“这是我们法院的本职工作,也谢谢你支持我们法院的工作”。

元宵佳节当天,春寒料峭,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一位基层村干部周某为丹江口市法院执行局李晓勤执行团队送来锦旗表达感谢。

2018年原告周某在选举村民代表时,针对徐某的言辞发表不同意见后引起徐某不满,被告徐某趁原告周某在座位上不注意,从背后用木棒对准原告头部猛击致原告昏迷,致使原告住院一个月,公安机关对徐某给予行政拘留及罚款。周某提起民事诉讼后,丹江口市法院判决被告徐某应支付原告周某医药费等各项损失25000余元。判决生效后被告徐某一直不履行判决,为了尽快使申请人周某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李晓勤执行团队运用多种手段查询、冻结被执行人徐某银行账号,并向其解释说明继续对抗法律将会造成的不良后果。最终,被执行人徐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愿意分期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积极弥补自己的过错,最终该案在2020年腊月29日将赔偿款执行到位并及时发放给申请人周某。
丹江口市法院将继续秉承一往无前的勇气与决心,高悬法治天平与正义利剑,不落死角、不遗余力地让每一位受害者得到应有的尊严与赔偿,切实维护每一位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