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1日,丹江口市法院分管执行工作副院长吉延军带领武当山执行分局干警,苦苦寻找被执行人徐某某,在查明其下落后,依法向其宣讲了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后果并做了大量思想工作后,徐某某当场从家中拿出了拖欠的13000元货款。至此,一件长达十六年的执行积案得到了圆满化解。
据了解,2000年10月4日,被执行人徐某某与张某某以53000元的价格合伙从申请人徐某那里购得一辆货车,二人分别支付20000元后,被执行人徐某某给申请人徐某立了一张13000元的购车欠款字据,徐某多次索要无果后向我院起诉。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徐某某始终不肯支付剩余款项,躲避债务,逃避执行。执行干警多次寻找,但始终未见其踪影。十六年来,申请人徐某到处上访。为彻底化解矛盾,执行干警经过耐心蹲守及查找,终于发现了被执行人的下落并做了大量工作,迫使被执行人最终履行了法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