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人民法院责无旁贷。丹江口市法院始终把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作为法院工作重中之重,切实找准审判执行工作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结合点,特事特办,从维护双方利益角度出发,“尽量让自己多动嘴,让信息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用实际行动切实履行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庄严承诺。
案例一: 生意伙伴起纷争 法官温情促“调停”
2020年1月13日丹江口市法院受理了湖北省某科技有限公司与杭州某设备有限公司财产纠纷案。因正值新冠肺炎疫情暴发阶段,各项严厉的防控措施使得两公司的生产陷入停滞,资金链面临断裂的巨大压力,同时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庭审活动也暂时全部取消。“企业多等一天就多一天损失”,为迅速化解矛盾,最大程度减少两企业的损失,争取早日让工人拿到工资,承办法官张晓荣积极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在争得双方同意后,利用“互联网庭审系统”远程开庭,经过网络视频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公司当场撤诉。同时,为减轻企业经济压力,对原告公司采取减免收取诉讼费等方式,保障该公司顺利度过难关。
案例二: 法官十次调解终见效 企业握手言和化纠纷
2021年2月23日丹江口市法院受理了湖北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西安某钢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送达过程中,被告公司远在西安,到丹江口市参加诉讼较为不便,承办法官张晓荣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努力做双方的调解工作。因原、被告分歧较大,调解一度陷入停滞,对双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为尽快解决矛盾纠纷,承办法官十余次不厌其烦地释法明理,了解被告提供错误材料的主要原因,以及给原告造成的损失情况,及时安抚原告并向被告释明缘由,最终原、被告达成和解。
一直以来,市法院始终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观念,紧盯“办理破产”、“执行合同”、“保护中小投资者”等重要指标,对标对表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深化“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建设者、案案都是营商环境试金石”意识,立足司法职能,多措并举、精准施策,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了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