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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召开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

来源: 政治部 时间: 2021-03-12 13:21 点击量: 386

3月10日下午,丹江口市法院组织召开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方义清及分管领导、各内设机构、人民法庭负责人,相关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紧紧围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我们在哪里?”“我们已经做了什么,下一步准备怎么干”主题展开了讨论。各内设机构、人民法庭负责同志分别结合各自部门职能和工作实际做了表态发言,提出了具体工作措施,并对标对表,制定了时间表、路线图。会议还就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进行了任务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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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会上传达了全市营商环境会议精神,集中学习了保护中小投资者,执行合同,办理破产等考核指标,进一步细化分解了工作任务。方义清副院长要求各内设机构、人民法庭要坚决按照上级法院及省委、十堰市委、市委的具体要求和工作部署,并结合我院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一是严格执行立案登记制,对涉产权保护纠纷案件开通立案登记“绿色通道”。对涉企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送达、优先调解、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五优化”原则。完善繁简分流标准,发挥速裁团队优势,合理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审理各类涉企商事案件。向执行合同耗时最佳时间139天靠齐,努力实现耗时更短、成本更低,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二是审慎适用强制措施,对涉嫌犯罪的企业经营者、管理者、关键技术人员等重要生产经营人员做好羁押必要性审查,严格规范纳入失信名单和限制消费惩戒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创新执行工作方式方法,严禁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帮助企业快速解纷、轻装上阵,力争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5%,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合格率达100% 三是强化“执转破”工作,有序推进“僵尸企业”快速出清。固定专人建立健全破产审判专业化,继续推进长期未结、久拖不决案件的破产案件清理,确保2年以上未结案件做到应清尽清、应结尽结四是开展好信用宣传教育进企业等活动,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一站式”、低成本、多渠道维权救济服务,构建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体系,积极稳妥化解涉企矛盾纠纷。认真将“法官进企业”等活动落实落细,并选择30个企业采取法官与企业“一对一”挂牌联系制度,切实解决企业涉法涉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