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干警教育整顿工作,将“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丹江口市法院印发《2021年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重点任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

《清单》提出23项重点任务:
1.审慎适用强制措施,对涉嫌犯罪的企业经营者、管理者、关键技术人员等重要生产经营人员做好羁押必要性审查。
2.严格规范纳入失信名单和限制消费措施,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被执行人,不得采取纳入失信名单和限制消费惩戒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3.整合优质法律服务资源,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
4.构建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体系,积极稳妥化解涉企矛盾纠纷。
5.严格执行立案登记制,对涉企纠纷案件开通立案登记“绿色通道”。
6.对涉企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送达、优先调解、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五优先”原则。
7.完善繁简分流标准,合理适用简易程序,推进标准化、集约化、快速化审理。
8.向立、审、执合同耗时最佳139天看齐,努力实现耗时更短、成本更低。
9.推行诉前调解,探索建立和完善商事调解制度,推动商事纠纷快捷高效解决。
10.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完善网上立案、网上支付、互联网庭审等便民机制,深化司法信息公开。
11.强化“执转破”工作,有序推进“僵尸企业”快速出清。
12.加强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探索设立破产合议庭,固定专人建立健全破产审判专业化。
13.推广应用破产费用专项资金,为破产费用不足或者“无产可破”的企业依法有序退出市场提供物质保障。
14.建立联合惩戒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加大惩处力度,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全面推行对失信主体的告知提醒服务,鼓励和引导失信主体开展信用修复。
15.开展信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等活动,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16.推动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执行事务性工作集约化处理,对被执行人房产、存款、车辆、证券、工商登记等财产信息实行网络联动查控,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到95℅以上,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合格率达100℅。
17.重大涉企案件当场登记立案,立案材料一次性告知,材料齐全的十分钟内立案(规范涉企案件立案规范流程,对重大涉企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一律当场登记立案,实现立案环节“最多跑一次”)。
18.全面推行涉企司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对涉案企业生产经营可能受到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估,作出防范处置。
19.推行破产债权争议诉讼收费“100”(明确对于进入破产程序后涉及破产债权争议诉讼不再按照债权标的额大小收费,而参照《诉讼费交纳办法》第十三条中其他非财产案件标准收费,每件收取100元)。
20.深化企业破产府院联动,完善破产审判机制,探索有效识别破产清算与重整机制。
21.所有民商事案件在立案时费用均按照简易程序直接减半收取,减轻当事人交费压力和退费负担。审理时如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再由承办人收取另外一半费用。如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未按期足额补交的,则按照民诉法解释第199条规定按撤诉处理,已经收取的诉讼费用退还一半。
22.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推广学习武汉两级法院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经验和湖北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简案快办”模式。
23.对市场主体有关营商环境方面的建议、意见、批评以及检举、控告、申诉,依法及时转办督办。
重点任务明确了责任人、责任部门及任务完成时限。下一步,丹江口市法院将严格按照重点任务清单,把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融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立足审判工作实际和企业发展实际需求,延伸司法职能,为企业提供优质司法服务,指导帮助企业防范经营风险,推动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为平安丹江口、法治丹江口建设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