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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多元调解化积怨,土地纷争终得解

来源: 浪河法庭 时间: 2025-04-29 16:06 点击量: 1773

土地侵权纠纷是农村地区常见的纠纷类型,该类纠纷又常牵涉家庭或邻里关系。近日,丹江口市人民法院浪河法庭以多方联动调解机制,成功化解并当庭兑现一起土地侵权责任纠纷,及时有效化解了双方多年积怨,既守住了法律底线,也留住了乡土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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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该案原、被告系同村邻居及远亲,案涉土地于2016年因精准扶贫建房挖地坪被村委会用于堆放渣土,精准扶贫房建好后,案涉土地经村委会同意由二原告实际用于种植。2021年,被告认为案涉土地上被拆掉的房屋早已被其实际购买,案涉土地亦应由其承包经营,不应由二原告占用,于是将案涉土地占有使用至今。多年来,双方因案涉土地的实际经营使用和地上农作物的毁损问题一直争议不断并频繁发生矛盾,二原告认为被告的占用行为损害了其合法权益,要求被告赔偿损失并排除妨害。双方矛盾愈演愈烈,经当地村委会、综治办等介入调处未果,原告遂诉至法院。

浪河法庭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敏锐察觉到这起纠纷不仅涉及家庭成员及邻里间的土地矛盾,且包含农村土地承包及宅基地的历史遗留问题。若简单判决,极有可能进一步激化矛盾,为此,经审慎研判,法庭决定联动乡镇综治办及村委会,开启“法庭+综治办+村委会”多元调解模式,力求将纠纷化解在田间地头。

调解现场,承办法官耐心倾听双方诉求,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精准剖析案件争议焦点,为双方厘清权利义务,并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耐心解答双方当事人的疑问,引导他们理性看待争议,寻求合法合理的解决方案;镇综治办依托自身矛盾调解专长,工作人员深入讲解《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帮助双方当事人认识到自身行为的法律责任,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缓和对立情绪;村委会人员凭借对乡土人情的熟悉,从邻里和睦、亲情维系的角度出发,劝解双方放下芥蒂,以和为贵。最终,经过多轮深入细致的沟通,双方当事人在村委会的主持下对土地边界及后续土地承包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被告亦当场将赔偿款2500元一次性兑现给二原告,双方握手言和,该起矛盾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小案件关乎大民生。下一步,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运用“调解+当场履行”相结合的工作方式,不断深化多元解纷体系建设,通过司法力量赋能基层治理,让矛盾纠纷化解既有法度、更有温度,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