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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有奖!丹江口法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来源: 执行局 时间: 2025-05-09 08:28 点击量: 1666

丹江口市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2023)鄂0381执1657号、(2024)鄂0381执192号

本院在执行袁学梅与李兵民间借贷纠纷、袁学梅与李兵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两案中,被执行人李兵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金额为83035元。为切实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之规定,特此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一、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被执行人:李兵,男,汉族,1979年9月2日出生,住湖北省丹江口市六里坪镇新龙腾飞公司院内,公民身份号码:42032119790902****。

二、悬赏条件

凡向丹江口市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李兵财产线索且执行到位的,将执行到位标的款的15%作为奖励给予举报人;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举报时间以人民法院接到举报的登记记录为准。

本院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一律予以保密。

三、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联系人王法官,0719-5667750、18371979149。

2.现场举报:湖北省丹江口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电话0719-5217222,0719-5235553。


丹江口市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2024)鄂0381执651号

本院在执行张荣利与申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申显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金额为514450元。为切实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之规定,特此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一、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被执行人:申显,男,1976年9月2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丹江口市龙山镇彭家沟村3组17号。公民身份号码:42260119760902****。

二、悬赏条件

凡向丹江口市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申显财产线索且执行到位的,将执行到位标的款的1%作为奖励给予举报人;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举报时间以人民法院接到举报的登记记录为准。

本院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一律予以保密。

三、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联系人谢法官,0719-5667750、18162464622。

2.现场举报:湖北省丹江口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电话0719-5217222,0719-5235553。


丹江口市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2023)鄂0381执297号

本院在执行王吉勇与杨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杨杰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金额为126400元。为切实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之规定,特此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一、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被执行人:杨杰,男,1972年 1月 13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丹江口市六里坪镇杨家湾村 5组 26号。公民身份号码:42038119720113****。

二、悬赏条件

凡向丹江口市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杨杰财产线索且执行到位的,将执行到位标的款的10%作为奖励给予举报人;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举报时间以人民法院接到举报的登记记录为准。

本院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一律予以保密。

三、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联系人王法官,0719-5667750、18371979149。

2.现场举报:湖北省丹江口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电话0719-5217222,0719-5235553。


丹江口市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2022)鄂0381执1049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陈刚与被执行人张昊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张昊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金额为310000元。为切实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之规定,特此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一、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被执行人:张昊昊,男,1988 年2 月12 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丹江口市牛河林区莲花寺5 组。公民身份证号码:42038119880212****。

二、悬赏条件

凡向本院举报上述被执行人下落,经本院查证属实,并被本院依法拘传或拘留的,给予举报人5000元奖励;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且执行到位的,将执行到位标的款的10%作为奖励给予举报人;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被执行人下落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举报时间以人民法院接到举报的登记记录为准。

本院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一律予以保密。

三、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联系人江法官,0719-52177536,15327998738。

2.现场举报:湖北省丹江口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电话0719-5217222,0719-5235553。


丹江口市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2024)鄂0381执19号

本院在执行熊卫与周长清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周长清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金额为20150元。为切实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之规定,特此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一、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被执行人:周长清,男,汉族,1979年10月28日出生,住湖北省丹江口市六里坪镇六里坪村1组22号,公民身份号码:42038119791028****。

二、悬赏条件

凡向本院举报上述被执行人下落,经本院查证属实,并被本院依法拘传或拘留的,给予举报人1000元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被执行人下落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举报时间以人民法院接到举报的登记记录为准。

本院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一律予以保密。

三、举报方式

1. 电话举报:联系人王法官,0719-5667750,18371979149。

2.现场举报:湖北省丹江口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电话0719-5217222,0719-5235553。


丹江口市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2022)鄂0381执1352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高佳思与被执行人彭某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彭某媛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采取拒接电话、拒不接受传唤等方式躲避执行,未履行金额为604900.00元。为切实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之规定,特此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一、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被执行人:彭某媛,女,1988年9月4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丹江口市阳光豪嘉13号4单元501。公民身份号码:42038119880904****。

二、悬赏条件

凡向本院举报上述被执行人下落,经本院查证属实,并被本院依法拘传或拘留的,给予举报人6000元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被执行人下落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举报时间以人民法院接到举报的登记记录为准。

本院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一律予以保密。

三、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联系人张法官,0719-5217826,18163195161。

2.现场举报:湖北省丹江口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电话0719-5217222,0719-5235553。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获得悬赏奖励:

(一)举报的被执行人下落地址非为经常性居住/办公地址,人民法院无法采取强制措施的;

(二)举报人使用非法手段获取相关线索的;

(三)举报人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干警以及其他非正式编制工作人员的;

(四)依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等原则,属于其他不应支付悬赏金的情形。

本悬赏公告有效期限:该案件执行完毕止。

本公告发布后,若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全部义务,本悬赏公告自动失效。

其他说明

本悬赏公告,解释权归丹江口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