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前介入、多方联调不仅有效维护了和谐的农村邻里关系,更有力推进了乡村法治、德治、自治的深度融合。”3月12日,丹江口市人民法院浪河人民法庭以“能动司法”为抓手,诉前调解一起长达数十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让一起冲突较为激烈的村民矛盾成功消除在萌芽、止发于诉前,得到了党委政府和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和感谢。
据了解,2007年,盐池河镇金竹园村村民陈某国与同村村民陈某万签订了一份农村房屋及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约定将陈某万的房屋及几十亩田地、上百亩山林转让给陈某国。合同签订后,双方均履行合同并进行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属的变更,但对田地及山林位置和边界问题一直存在分歧。近年来,因国家建设需要征收该村集体土地,双方当事人再次因补偿款的归属和土地、山林权属问题发生激烈争执与冲突,经镇政府及村委会干部多次组织协调,均未取得明显效果。
浪河人民法庭了解到该情况后,考虑到该起纠纷极有可能进入诉讼程序,且因合同签订时间久远,村委会档案缺失、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记载不明,若进入诉讼程序,不仅事实难以查清,甚至极有可能加剧双方矛盾,并延伸出多个民事和行政案件。本着“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医之于无事之前”的理念,浪河法庭负责人迅速启动诉源治理闭环解纷绿色通道,第一时间与当地党委政府和村委会对接,与村民调解组织联动,组成多方联合调解小组,迅速到案涉村委会及村民家中进行调解。

在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意见后,承办法官“酌以人情、参以法意”,以“双方系多年邻居”为突破口,以“农村土地承包法”为依据,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地分析讲解。充分运用情、理、法及农村风俗习惯,从邻里关系讲到法律规定,从村规村约讲到中华民俗,从不同角度对双方进行思想疏导、释法明理、分析利弊,积极引导当事人进行友好协商。经过6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终于从一开始的激烈争锋相对到后来的理性友好协商。当天下午2点,在浪河法庭及村委会、乡镇政府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终于敞开心扉,均表示为了邻里和睦,愿意各让一步,并就土地补偿和承包边界问题达成了一致调解协议。至此,一件困扰村民、村委会和当地政府多方的“烦心事”,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消未起之患,治无事之前。近年来,丹江口市人民法院浪河人民法庭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把化解矛盾纠纷放在心上、扛在肩头,坚持诉源、案源、访源“三源共治”,走进田间地头、走到人民身边,通过积极有效的诉前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将无讼理念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相结合,不仅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与正义”,也为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