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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选择鉴定机构 企业节省一半司法鉴定费

来源: 本院 时间: 2023-06-15 15:57 点击量: 131

为切实把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融入司法鉴定办案的全过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2023年6月15日上午,丹江口市人民法院首次采用“竞争”方式确定鉴定机构,为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的当事人节省一半以上的鉴定费用,受到案涉企业一致好评。

该起追偿权纠纷案件因涉及房屋评估面积约775平方米,标的额约8千万元,按照司法鉴定要求及收费标准,此次鉴定费用较高。为有效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在广泛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后,决定采用“竞争”方式确定鉴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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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确定鉴定机构的方式共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由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司法技术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公告栏发布公告,鉴定机构依据公告的条件、标准和程序,采取自愿申报方式。第二个阶段采用竞争方式,由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司法技术成立鉴定机构评审小组,在申报机构中综合机构资质、专业经验、机构报价、项目鉴定方案、机构信誉等情况进行评审,合计得出申报机构的总得分,再根据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申报机构总数2.5:1的比例确定入围机构。第三阶段,将入围的机构放在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公告栏公示确定最终鉴定机构。

最终确定鉴定费用为59.8万元的一家机构为该案的司法鉴定机构,为当事人节省一半以上鉴定费用。

近年来,丹江口市人民法院牢固树立“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司法鉴定职能作用,积极探索司法便民惠民措施,充分运用“人民法院对外委托系统”,为当事人节省时间成本、诉讼成本,确保司法鉴定的在公正、公平、公开的前提下,更便捷、高效、惠民。为丹江口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