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7日凌晨6时,丹江口法院执行局警灯闪烁,执行干警整装待发。为切实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干警冒雨集结、迅速出击,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全力向失信被执行人发起集中攻坚。
倪某与张某因买卖合同关系欠付申请执行人张某款项66000元,双方经法院调解约定分三期偿还,同时约定若任意一期违约,需另行支付违约金15000元。后倪某仅支付首期款项,构成违约,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剩余款项及违约金。
2026年3月17日清晨7时,执行干警奔赴倪某住所开展执行工作。面对被执行人倪某对违约金的激烈抵触,以及双方紧张的对峙情绪,执行干警并未机械采取强制措施,而是就地组织调解,将执法过程转化为沟通桥梁。执行干警向倪某释法明理,阐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同时耐心倾听申请执行人张某的诉求,劝导其给予对方合理的履行空间。最终,成功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
通过柔性执法与刚性约束相结合,既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债权,又保障了被执行人的生存权益,以多元化解纠纷的方式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金某因民间借贷拖欠梁某10万元,双方经法院调解约定分三期偿还,但梁某一直未履行义务,金某遂向我院申请执行。执行干警前往十堰被执行人梁某经营的餐馆开展执行工作。被执行人现场反映,受餐饮行业经营环境影响,店铺经营困难,资金周转紧张,甚至无力发放员工工资,暂无一次性履行能力。
申请执行人起初情绪激动,坚持要求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执行干警经现场调查核实,被执行人确有餐馆及多名员工需妥善安置,且其名下近期有未结工程款待收回,具备分期履行的基础条件。
为兼顾双方权益,执行干警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坚持“放水养鱼”,积极组织双方沟通协调。最终,申请执行人理解被执行人实际困境,同意暂缓强制措施,双方当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案件得以妥善化解。
执行战果
丹江口法院此次行动共出动执行干警29人,警车7辆,当天共拘传22人,当场履56.3万元,达成执行和解13件,和解金额61万元;执行完毕9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3人。
下一步,丹江口法院将持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用足用好各项强制执行措施,同时深入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坚持规范高效、刚柔并济,坚决维护司法权威与公信力,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